发展经济不能用这样的“少林功夫”
2009年12月29日 10:02 】 【打印共有评论0

如今是见怪不怪的时代,然而,近来频频见诸于媒体的一条消息,却不能不让我大呼“怪哉!”,那消息就是,闻名天下的少林寺即将“被上市”了!自以为还颇见过一些光天化日下咄咄怪事的我,面对这样的消息,还是不禁瞪大了双眼,支起了双耳。因为,这也实在太怪了。 

我不是财经股票专家,但是,依然可以从媒体公布的各方面材料里,看出少林寺确实有“被上市”的危险与可能;我不是行政管理专家,但是,也依然可以从媒体公布的两造的说法里,看出“被上市”主持方的不妥不当。 

就此,我有几点看法,如骨鲠在喉,不吐不快。 

一、于法。我注意到已经有不少法律方面专家,就少林寺“被上市”所涉及的各种法律法规,进行评说,意见是相当一致和清晰的。如此运作少林寺上市,恐怕是现行的法律法规所不容的。那么,运作此事者,又将这些法律法规置于何地呢?

二、于情。少林寺久已是佛教圣地,蜚声世界。这固然是佛法和高僧的功德,也有当政者的善举,但是,千余年来,无数善男信女的顶礼香火难道不也是功莫大焉吗?运作此事者,考虑到这一份重逾嵩山的沉甸甸的情意吗?新浪网的调查表明,超过百分之九十的人是不赞同少林寺“被上市”的,网络时代的如此高度的一致,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?那么,运作此事者,又将这份众有情之情置于何地呢? 

三、于理。就讲一点:从媒体的报道看,居然连少林寺方丈永信大和上都不知道此事。我从来不认为永信大和上是“佛教CEO”,退一亿万步讲,就算是CEO吧,若要将某公司的现金装入另外一家公司,起码总应该让某公司的CEO事先知晓吧?不然,这样的CEO,岂不成了UFO吗?那么,运作此事者,又将这个最简单的理置于何地呢? 

我想,少林寺“被上市”集中反映了当下几个值得我们关注和警惕的问题。

一、如何从珍惜和谐文化资源开始建设和谐社会的问题。毫无疑问,少林寺是中国佛教文化的优秀代表,是和谐社会建设不可多得的优良资源,我们应该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千年少林。少林寺“被上市”,简直就是将和谐资源人为地扭曲成不和谐的导火索,怎么可以如此卤莽灭裂?

二、如何处理经济发展和文化软实力建设的关系问题。谁都不会反对发展经济,然而,谁都不会赞成以滥采滥伐文化软实力为代价来发展经济。无数事实表明,这么做是绝对实现不了可持续发展的,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。我们毕竟不能把祖宗留下来的什么都卖了吧?中国文化在世界上最广为人知的“品牌”,论文孔老夫子,论武少林功夫,难道都要被包装上市不成?

依我看,还是“文化搭台,经济唱戏”的老套在作祟。殊不知,在很多时候,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是极其复杂的。从各方面的反应来看,少林寺“被上市”这出戏恐怕并不经济,至少是把戏给唱歪了。而被用来给歪戏搭台的文化,却注定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歪曲伤害。善男信女到少林寺朝山进香,是期盼在深厚的佛教文化里找寻到某种和谐的寄托,并不是到某家公司去买卖什么的。倘若少林寺真“被上市”了,善男信女岂不成了顾客?他们的香火岂不成了报表上的数字?试问,他们到少林寺去买什么?而少林寺又可以卖什么呢?佛教和信众居然也都成了消费品。难道还有比这个更可怕,更荒唐,更要不得的吗?

想想都觉得匪夷所思,于是,我只能希望少林寺“被上市”乃是谣传。终究,发展经济不能用这样的“少林功夫”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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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钱文忠 编辑:邢艳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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